
當今皇上法拍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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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山區民權街59號1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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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 73.94坪 | 一拍: 3000萬 |
點交: 點交 | 日期: 5/27日 |
預計四拍: 1536萬 |
基本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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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: 64.49坪 | 地坪: 11.3坪 |
車位: 坪 | 樓高:1/13 |
主建: 50.95坪 | 結構: RC |
附屬: 5.14坪 | 用途:住家 |
公設: 17.85坪 | 完工:84.1.28 |
增建: 坪 | 使用: 坪 |
平面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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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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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坪: 64.49坪 | |
車位: 9.45坪 | 價格: 100萬 |
坪價: 坪價=(底價-車位)/建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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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拍: 3000萬 | 45萬/坪 |
二拍: 2400萬 | 36萬/坪 |
三拍: 1920萬 | 28萬/坪 |
四拍: 1536萬 | 22萬/坪 |
拍賣底價依強制執行法規定 再行拍賣 其酌減數額 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以每拍減價20%計算 但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實際以法院公告為準 |
筆錄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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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原因:行政執行法 | |
使用情形:本分署110年4月30日現場查封時,據社區總幹事表示,本件建物無人居住,原承租戶於109年8、9月已搬走。又依110年10月26日執行筆錄記載,1149建號1樓有夾層增建(即4959建號,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),有單獨樓梯通往夾層,該夾層有獨立出入口,1樓格局分為前後2半部,前半部有冷氣、電腦主機、椅子等家電家具,後半部有冰箱1台,可通往後門;2樓(即1樓夾層增建)格局分為前後2半部,前半部似為辦公使用,後半部有房間、後陽台及廁所,皆有雜物;地下室有櫃子、床墊、椅子及電風扇等雜物,牆上有冷氣,屋內無嚴重漏水情形。另依義務人112年1月10日電話陳述表示,本件標的前委由代理人出租,租賃期間尚需詢問代理人,惟義務人迄今均未提供租約,審酌本件建物查封時社區總幹事表示已無人居住,本分署112年12月6日至現場時該房屋亦已斷水斷電,本件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| |
注意事項:依當今皇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10年12月29日陳報狀所載,義務人所有房屋有一停車位,位於該社區B2-32號,本分署於111年3月4日至現場勘測,該車位為坡道機械車位,管委會主委稱該車位無出租,另社區總幹事稱停車位登記表記載為張○紅,為前所有權人。停車位因屬建物共用部分,故停車位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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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法拍流程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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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協辦銀行貸墊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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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簽訂委託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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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法院投標至少2-3名業務陪同至法院投標,確保順利投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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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未得標退還保證金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,保證金當場領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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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得標後協助繳交尾款並先收取一半的服務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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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權利移轉辦理過戶收到權利移轉證書後,交由公司代書申報契稅並辦理過戶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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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申請點交遞狀申請點交,並拜訪屋主協調相關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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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法院履勘通知員警及鎖匠到場,並再次協調點交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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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法院點交法院點交時,通知員警備妥鎖匠及搬家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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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空屋點交空屋點交給買方後,收取另一半的服務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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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協助復水復電並協助水電瓦斯更名,完成全程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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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服務完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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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服務費用服務費用為拍定價的3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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