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大安福邸法拍屋
大安福邸法拍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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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92號5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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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 37.71坪 | 二拍: 3572.8萬 |
點交: 點交 | 日期: 4/30日(停拍) |
預計二拍: 3572.8萬 | |
法拍專線: 0958-208-708 簡協理 |
基本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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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:37.71坪 | 地坪:7.48坪 |
車位:坪 | 樓高:5/17 |
主建:24.64坪 | 結構:RC |
附屬:3.65坪 | 用途:住家 |
公設:9.42坪 | 完工:75.4.15 |
增建:坪 | 使用:坪 |
平面圖/地籍圖 |

透明法拍

透明法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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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明法拍
價格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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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坪:37.71坪 | |
車位:坪 | 價格:萬 |
坪價:坪價=(底價-車位)/建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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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拍:4466萬 | 118萬/坪 |
二拍:3573萬 | 95萬/坪 |
三拍:2859萬 | 76萬/坪 |
四拍:2287萬 | 61萬/坪 |
拍賣底價依強制執行法規定 再行拍賣 其酌減數額 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以 每拍減價20%計算 但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實際以法院公告為準 |
筆錄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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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賣原因:清償債務 | |
使用情形:本件建物查封時,大安福邸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行政助理林O甄於現場稱:本件2447建號建物係為地下室停車位,住戶需抽籤使用,經詢問都發局確認本件2353建號建物屋主未登記。又債務人未在場,第三人王O霞、王O震在場稱:2353建號建物現由其二人居住使用,上開車位未使用,另廚房部分前曾發生漏水情形,然已修繕完畢。經法院定期113年11月12日履勘現場:債務人及第三人王O霞、王O震在場,債務人稱第三人王O霞、王O震為其遠方親戚,建物現由其二人居住使用,其與第三人王O霞有簽立租約,租賃期間為107年10月5日至117年10月4日止。本件2553建號建物查封前由第三人居住使用,故拍定後不點交,另2447建號建物之使用依法應由共有人協議之,是拍定後亦不點交。 | |
注意事項: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12月31日來函所示,本件298地號土地及2353建號建物之刑事禁止處份登記原因為保全犯罪之追徵,是依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裁定意旨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47條第1項規定,本件拍定後經拍定人依法繳足價金,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後,將函請地政機關塗銷刑事禁止處分登記,俾利拍定後辦理權利移轉登記,以達保全沒收、追徵同時兼顧交易安全維護之目的。 |
法拍屋代標 - 透明、專業的服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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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法拍流程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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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協辦銀行貸墊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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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簽訂委託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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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未得標退還保證金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,保證金當場領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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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得標後協助繳交尾款並先收取一半的服務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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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權利移轉辦理過戶收到權利移轉證書後,交由公司代書申報契稅並辦理過戶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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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申請點交遞狀申請點交,並拜訪屋主協調相關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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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法院履勘通知員警及鎖匠到場,並再次協調點交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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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法院點交法院點交時,通知員警備妥鎖匠及搬家公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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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空屋點交空屋點交給買方後,收取另一半的服務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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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協助復水復電並協助水電瓦斯更名,完成全程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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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服務完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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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服務費用服務費用為拍定價的3%。 |
透明法拍 - 法拍屋代標的領導品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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