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1日 星期一

法拍十大問題(三).法拍屋問題那麼多.筆錄看不懂得不要買

法拍十大問題(三).法拍屋問題那麼多.筆錄看不懂得不要買.法拍問題
法拍十大問題(三)

首購族買屋,重在擁有的滿足感;換屋族則追求居住的幸福感;而投資族則注重價差帶來的愉悅感。不論您的需求是什麼,法拍屋都能滿足。而在成功得標後,那種勝利的成就感,更是令人難忘,甚至可能讓人上癮。

然而,在進行投標前,有些必要的準備工作不可忽視。買方關注的是房屋的價值,而我們則注重屋主出售的意願。有時,案件中的租約關係複雜,甚至涉及訴訟,讓人感覺屋主心不甘情不願。在這類案件中,後續的點交程序可能會產生許多麻煩。以下幾種法拍屋情況需要特別留意:

一、土地持分不足

早期,土地與建物可以分別登記,這導致部分房屋在拍賣時出現土地持分不足的情況。有的買家在拍下房屋後,發現土地少了三坪,隨後便收到地主的存證信函,要求支付地租,並開價每坪1000萬。原本以為是賺錢的投資案,結果卻成了長期的負擔。那麼,如何確認土地持分是否充足呢?一般來說,公寓的土地持分較易檢查,例如:四層樓的30坪公寓,計算方式為30坪除以4層,土地持分應至少有7.5坪。而大樓的土地持分需調查上下樓層,進行比對。雖然大樓的土地持分較少出現問題,但上述例子就是發生在一棟大樓。

二、查封不完整

這類問題常見於頂樓增建、地下室作為防空避難室,或一樓空地有增建的情況。如果您仍有意購買這類房屋,建議先請債權人重新查封,或與屋主協調後再進行投標。

三、公同共有

公同共有1/1並不意味著擁有全部的所有權。公同共有是指所有權人均以公同共有1/1的方式登記。如果其中一人的應有權利被拍賣,並不代表整個所有權被拍賣。

舉例來說,民國98年,延壽街有一間店面由兩人公同共有,拍賣的是其中一人的應有權利。當時法拍協會討論後認為該案不可投標。然而,開標時某仲介業務員帶客人參與投標,最終得標。得標後,經我們解釋,該業務員才意識到買錯,從此不再參與拍賣。

結論: 筆錄看不懂的案件不要輕易購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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